綠色產品管理

產品回收

科技進步不斷推陳出新的資訊產品,不論在工作、娛樂或休閒,都可為人類帶來更為便利的生活。但從另一方面來說,在產品快速汰換的情況下,也造成廢電子電機物品的大量產生。因此,目前廢電子電機物品的處理問題,已成為國際間重視的環保議題之一,也是宏碁所關注之環保議題。

過去廢電子電機物品多未經處理,便予以焚燒或掩埋,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對此宏碁認為我們的責任並不僅止於設計、製造、販賣產品,更應延伸至產品被廢棄後的回收處理責任,因此我們基於「預防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和「個別製造者責任,Individual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的概念,在產品設計初期即注入一種「可回收、易拆解、低污染、省能源」的易於回收的綠色設計考量。我們相信若能在設計階段便做好環保預防措施與完整之規劃,對於整個產品生命週期內所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與危害,以及產品廢棄後回收處理的困難程度,將可降至最低,我們並提供產品回收管道,回收消費者廢棄的產品。

歐盟WEEE指令之因應

歐盟廢電子電機設備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指令(2002/96/EC)於2005年8月13日正式生效,該指令採取預防原則,利用再使用、回收及其他再生方式,提升資源回收再利用比例,以降低廢棄産品對環境造成的衝擊。並賦予與電子電機設備生命週期所有使用者對環境改善的責任,例如: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及回收處理者,來共同提升環境績效。

宏碁對於產品回收秉持延伸生產者責任的精神,配合歐盟WEEE指令及各國法律要求加入回收體系或進行廢棄產品回收相關規劃。宏碁産品行銷歐洲各國,並且已在歐洲各國加入當地回收體系,以符合歐盟WEEE指令之相關規範。因此消費者若有欲報廢之資訊産品,請交由當地合格回收處理商,以確保廢棄物品之妥善處理。

  • 產品設計

    會員國應鼓勵電子電機設備設計與生產者提供容易拆解與回收之產品,並採取適當措施以避免生產者不會因特殊的設計或製程,阻礙廢電子電機設備的再使用,除非這些設計或製程優於目前對環境保護或安全要求。宏碁支持「個別製造者責任,Individual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的概念,相信這是一個能將「易於回收的設計考量」真正地回饋並反映至產品設計的重要機制,而現階段在產品設計時,宏碁不斷朝向易拆解設計努力,請參閱宏碁易拆解設計原則

  • 處理

    依據WEEE指令附件二要求,至少須從任何分類收集的WEEE中除去的物質、配製件元件共有15項(如下表列)。這些物質、配製件和元件應該根據第 75/442/EEC號指令第4條規定進行處置或回收。

    WEEE指令附件至少需移除的物質、配製品及元件

    1

    含多氯聯苯(PCB) 的電容器 (根據理事會1996年9月16日關於處置多氯聯苯和多氯三苯(PCB/PCT)的第96/59/EC號指令)

    2

    含水銀的元件(如開關或背光燈管)

    3

    電池

    4

    行動電話的印刷電路板和其他裝置的印刷電路板(表面積大於10 平方公分)

    5

    碳粉匣(液狀、膏狀及彩色碳粉)

    6

    含溴化阻燃劑的塑膠

    7

    石棉廢棄物和含石棉的元件

    8

    陰極射線管

    9

    氟氯碳化物(CFC)、氟氯烴(HCFC)、氫氟碳化物(HFC)、碳氫化合物(HC)

    10

    氣體放電燈

    11

    表面積大於100平方公分的液晶顯示器LCD(適當時包括其外殼)和所有的帶有氣體放電燈的背光

    12

    外部電線

    13

    含陶瓷耐火纖維的元件(根據執委會1997年12月5日第97/69/EC號指令所描述應採用理事會關於危險物質的分類、包裝和標籤的第67/548/EEC號指令)

    14

    含放射性物質的元件(低於理事會1996年5月13日關於規定保護工人健康和公眾免受游離輻射危險的基本安全標準的第96/29/Euratom號指令第3條和附件Ⅰ中設置的免除極限值的元件除外)

    15

    含關切物質的電解電容器(高度>25mm,直徑>25mm或比例類似之體積)



  • 分類收集的WEEE,下列元件要按所指示方式的進行處理,共有3項:

    1. 陰極射線管:螢光塗層應被去除。
    2. 設備含破壞臭氧層或全球暖化潛勢(GWP)大於15的氣體(如:泡沫和冷凍管路中的氣體):必須被正確地抽出和處理。臭氧層破壞氣體必須依據歐洲議會2000年6月29日(EC) No 2037/2000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3. 氣體放電燈:水銀應被移除。

    考慮到環境因素和再使用和回收的可取性,上述回收處理方式不應阻礙元件或整機對環境無害的方式進行再使用和回收。

  • 使用者資訊

因電子產品中存在著一些有價金屬(例如:PCB板中的銅、金等貴重金屬)及部分需經特殊分離的電子元件(如WEEE指令附件二),若加以妥善分離,即可成為有價資源,若隨意丟棄,則會對環境造成危害(例如:若PCB板直接經燃燒處理,有可能會產生戴奧辛、呋喃等危害)。因此在產品使用終了後,不可將其視為未分類的電子廢棄物丟棄,應送至專業的回收處理廠,進行後續的再使用、回收及再生利用,以達資源永續、環境保護與人類健康。

一般廢棄電子產品進入回收處理廠後,先經拆解回收可再使用的元件、移除WEEE指令附件二物質、配製品及元件;再經破碎、分類、篩選,回收有價金屬及塑膠(例如:鐵、銅、鋁、金、銀、鈀、塑膠等)進行再利用;對於無法分類的物質亦可經由再生利用提高其回收價值。

而如何將廢棄產品送至專業之回收處理商,其關鍵點在產品消費者或使用者,只有產品使用者才有主控權將廢棄產品送至對的地方。因此若有欲報廢之資訊産品,請協助配合交由當地合格回收處理商,以確保廢資訊物品能妥善回收處理。

歐盟WEEE法令規定自2005年8月13日起,生產者須於產品上標示WEEE回收標誌。標示主要內容包括一個打叉的帶輪垃圾桶及其下方的一條粗黑線,用來跟其他回收指令中的標誌作區分,如廢電池指令中的回收標籤。其意涵為提醒消費者不可將廢電子產品視為未分類的都市廢棄物丟棄,應送至專業的回收處理廠。

http://www.werohs.com/weee_l2.gif

電子電機設備回收標誌
(表示電子電機產品需要分別收集)


  • 處理者資訊

為方便處理者進行廢電子電機設備的再利用和回收處理,包括維護、升級、翻新和再利用,宏碁依規定在新產品投入市場後一年之內提供再利用和處理資訊。詳見產品拆解指引

個別製造者責任制度成熟前,宏碁對於產品回收秉持延伸生產者責任的精神,配合歐盟WEEE指令及各國法律要求加入回收體系或進行廢棄產品回收相關規劃。台灣地區歐洲地區美加日本印度等各地區之資源回收相關資訊整理如下,以供消費者參考。

台灣地區

台灣廢資訊物品的回收處理為公辦公營方式,業者依據每年營業量及回收清除處理費率繳納資源回收管理基金,該基金由行政院環保署基管會進行回收項目、處理補貼之發放、處理數量之稽核認證、回收處理業者管理及行政管理之運用等。台灣廢資訊物品的回收管道多元,可透過清潔隊、舊貨商、資源回收機構、資訊物品門市設立之回收點等,而登記之廢資訊物品處理業者有11家,從廢資訊物品中回收處理取得的再生資源已達90%以上。

宏碁配合台灣回收處理制度,除每年定期繳納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外,更參與回收清除處理費率之相關公聽會,以瞭解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的運用情形,並提供回收清除處理費率調整之相關建議。

台灣公辦公營之回收處理制度在中央與地方政府、業者、消費者、回收處理業者的共同努力下,成果績效顯著。台灣地區關於資源回收相關資訊可參閱行政院環保署基管會網站:

基於秉持延伸生產者責任,宏碁已拜訪台灣幾個主要的廢資訊物品回收處理廠,瞭解回收處理流程與後續回收物質的通路,以及目前所面臨的問題,以作為採取相關措施之參考。如處理業者提及資訊物品之塑膠外殼若有噴漆或燙金加工,將導致後續不易回收處理,宏碁隨即將此回饋予設計部門,未來亦將持續與回收商、處理廠保持聯繫,暢通回收處理與產品設計之管道。

台灣回收量

根據行政院環保署資源回收基金會的台灣地區廢資訊物品各年度的回收量,推算出宏碁產品在台灣的回收量,2006 年電腦回收量約73,261 台,回收率約31.2%,回收量約869 公噸;2007 年電腦回收量約77,763 台,回收率約29.8%,回收量約876 公噸;2008 年電腦回收量約96,652 台,回收率約29.47%,回收量約1089 公噸。2009 年電腦回收率約26.28%,回收量約為1,158 公噸。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基金會回收成果統計資料,http://recycle.epa.gov.tw/epa/index.asp

歐洲地區

宏碁在產品回收方面,秉持延伸生產者責任的精神,對於販賣產品之後可能產生的廢棄物,包括產品本身、電池及蓄電池以及產品的外包裝材,分別配合歐盟各項指令進行規劃。在產品回收的部分,我們以加入當地回收體系的方式,提供消費者具有保障的回收管道。在電池回收的部分,我們則以三個面向進行,一為在產品設計階段禁用汞、鎘或鉛等有害物質,二為以易拆解設計為原則,考量廢電池應容易辨識與拆除,最後則是於產品拆解指引中標示廢電池位置與電池種類,以利廢電池能安全地被移除與回收。至於包裝材的部份,我們則是藉由產品的輕薄化,節省包材的資源用量,同時限制重金屬的使用,並標示回收圖案及材質。此外,宏碁歐洲許多分據點,也都加入相關組織,如宏碁挪威加入管理電子廢棄物管理組織「El-Retur」,並成為「Grønt Punkt」的成員,以提供包材適當的回收途徑。

美加

北美地區為目前全球電子廢棄物每年產生最多的地區,宏碁美國為提供消費者便利的回收管道,推出宏碁所有品牌的回收服務,除了遵守美國與加拿大各州的回收相關法規之外,更與多家回收業者配合各種回收方式以方便消費者回收,回收方式與配合業者包括:

消費者可選擇對於自己最為方便的方式,郵寄或就近回收廢棄的宏碁產品,在完善的回收規劃下,宏碁美國2009 年共回收了約2,180,000 公斤(4,800,000 磅)的廢棄產品。未來宏碁美國也將持續提供相關服務,並提高回收專案的效益。

宏碁加拿大與回收業者Phoenix Recycler 合作,進行電腦廢棄產品回收計畫,透過一完善的回收系統追蹤所有回收產品的情形,此系統並配有完整的資料銷毀服務,從而保障消費者隱私,並減少不必要的浪費與掩埋。

在電池回收方面,宏碁美國與非營利的可充電電池回收公司(Rechargeable Battery Recycling Corporation, RBRC)合作,針對宏碁在美國和加拿大的用戶,提供免費的筆記型電腦電池回收計劃「Call2Recycle ®」,邀請消費者與我們一起保護環境不受污染。

美國加州回收管道搜尋 

 

日本

依據日本資源回收再利用促進法,製造業者應負起該產品之回收處理責任,因此,宏碁在日本亦配合並遵守相關法令,加入當地PC recycling組織。若有欲廢棄之宏碁產品可與PC recycling及日本宏碁聯繫:

印度

電子廢棄物在印度、南美等發展中國家一直是個重大的環境議題, 宏碁為了減少廢資訊物品被不當處理的情形發生, 因此在新興市場的印度策劃Acer India e-WasteProgramme,主動提供消費者免費方式回收廢棄之宏碁產品。
目前該計畫由消費者透過網路或電子郵件方式登記,再將廢棄產品郵寄回宏碁印度以進行後續之回收處理,回收項目包含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螢幕、投影機與伺服器等。

歐盟電池指令之因應

歐盟電池、蓄電池、廢電池及廢蓄電池指令(2006/66/EC)於2006年9月26日正式生效(以下簡稱電池指令)。該指令目的在規範並禁止含有危害物質的電池及蓄電池置於市場銷售。並具體訂定收集、處理、回收及處置廢電池及廢蓄電池之相關規範,進而提高廢電池及蓄電池之回收及再利用率。其範圍涵蓋所有類型的電池及蓄電池,無論其形狀、體積、重量、材質成分或用途(部分軍用或太空設備除外)。

  • 禁售產品

自2008 年9月26日起,下列電池或蓄電池禁止投放於市場:
- 汞含量超過0.0005%(重量百分比)的所有電池或蓄電池 (汞含量小於2%的鈕扣電池除外)。
- 鎘含量超過0.002%(重量百分比)的可擕式電池或蓄電池 (緊急警報系統、醫療設備以及無線電動工具者除外)。

  • 產品設計

宏碁對於產品設計,採用污染預防原則,在產品設計階段即遵守電池指令規範,避免使用汞、鎘或鉛等有害物質,所有宏碁產品均符合電池指令要求。
在產品回收方面,由於電池為歐盟WEEE指令附件二要求需優先移除的元件,宏碁基於個別製造者責任(Individual Producer Responsibility),在產品設計時,不斷地朝向易拆解設計努力,考量廢電池應容易被辨識與拆除,於產品拆解指引中標示廢電池位置與電池種類,以利廢電池能安全地被移除與回收。

  • 使用者資訊

因電池中含有廢液、酸及金屬(如:鋰、鋅、錳、鎳、鈷、鐵、汞、鎘、鉛等),若直接將廢電池混入都市垃圾一起掩埋,滲出之廢液、酸或重金屬物質會污染土壤及水源,間接被人體吸收,可能會導致重金屬中毒的情況。如果採用焚化處理,有害重金屬排出或殘留在灰燼中,也會引起土壤或地下水二次污染。廢電池若經由適當回收管道將其再利用,則可回收其中之有價資源並妥善處理其中的有害物質。因此廢電池或廢蓄電池是不能直接進行掩埋或焚化,應與都市垃圾分開回收與處理,送至專業的回收處理廠,進行後續的再使用、回收及再生利用,以達資源永續、環境保護與人類健康。

一般廢電池進入回收處理廠後,先經分類、拆解回收可再使用的元件,再經分選、精煉技術,回收有價物質(如: 鋰、鋅、錳、鎳、鈷、鐵等),進行再利用;對於無法分類的物質亦可經由再生利用提高其回收價值。而如何將廢電池送至專業之回收處理商,其關鍵點在產品消費者或使用者
只有產品使用者才有主控權將廢電池送至對的地方。

宏碁秉持延伸生產者責任的精神,配合歐盟電池指令及各國法律要求加入回收體系或進行廢棄產品回收相關規劃,以符合歐盟電池指令之相關規範。因此消費者若有欲報廢之電池,請協助配合交由當地經銷商或合格回收處理商免費進行回收,以確保廢電池能妥善回收處理。

所有電池,蓄電池和電池組上需標有打叉的帶輪垃圾桶標誌,其意涵為提醒消費者不可將廢電池或廢蓄電池視為未分類的都市廢棄物丟棄,應分別收集至專業的回收處理廠


電池、蓄電池及電池組回收標誌
(表示電池、蓄電池及電池組需要分別收集)

汞含量超過0.0005%、鎘含量超過0.002%或鉛含量超過0.004%的電池,蓄電池和鈕扣電池必須在帶輪垃圾桶打叉的標誌下方標示超量的重金屬化學符號:Hg, Cd, 或P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