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產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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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包裝設計 目前宏碁對於包裝材遵守以下原則:
歐盟包裝指令之因應 歐盟包裝與包裝廢棄物指令(94/62/EC)於1994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以下簡稱包裝指令)。範圍涵蓋所有投放在歐盟市場有關工業、商業、辦公室、商店、服務、家庭或其他用途使用或廢棄之任何材質的包裝和包裝廢棄物。該指令要求會員國應建立回收體系,鼓勵生產者提升包裝的再使用、再利用及再生利用。目的是協調歐盟各國對包裝的管理方式,並減輕包裝廢棄物對環境的衝擊。包裝只有在符合本指令要求時才可以投放於歐盟市場。 包裝指令於2004年2月11日進行修訂(2004/12/EC),主要提高包裝廢棄物(按重量計)以能量回收方式再生利用與再利用的目標、針對各類包裝(如:玻璃、紙類和紙板、金屬、塑膠、木材) 設定最低回收指標、針對包裝的定義再做闡述、並希望於2010年前完成包裝不含重金屬及其他有害物質的目標。 重金屬含量限制 包裝中鉛、鎘、汞及六價鉻重金屬濃度總和不得超過100ppm(按重量計)。但不適用於石英玻璃中的鉛含量及由回收材料所製的產品。 包裝指令主要訴求包括:體積與重量最小化、有害物質最小化及再使用與再生利用,以減少對環境資源的消耗,並避免在後續處置或焚化過程中對環境的污染。宏碁秉持預防原則,在產品設計時即遵守包材指令三大基本要求,設計省能源、省資源及易回收產品。藉由產品的輕薄化,可節省包裝用材的使用資源,同時限制鉛、鎘、汞及六價鉻等有害物質的使用,並標示回收圖案及材質,以符合包裝材指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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