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化學品使用日漸嚴格之趨勢及加強管制產品中各類化學品之使用,尤其是已列為有害化學物質者,宏碁以系統化管理機制來確保各供應商皆能符合要求。宏碁以保護環境安全為己任,對於產品可能使用或生產過程可能使用,且具影響環境安全的化學物質皆小心以對,我們秉持預防原則,並遵守各特定化學物質的相關規範,嚴格地要求供應商依據宏碁所制訂的「產品限用物質管制指南」,依階段限用或禁用列管之有害化學物質*。
*對於有害化學物質,我們定義為具持續性、生物累積性、毒性、致癌性、導致畸變性、毒性複製性、環境賀爾蒙干擾性等特性之化學物質。
我們採取預先防止之原則,評估任何據稱可能危害或影響環境的化學物質:
自歐盟Directive 2002/95/EC RoHS 指令公告以來,宏碁持續關注RoHS指令相關修正內容及法規更新相關資訊。
2013年1月3日起,Directive 2011/65/EU取代原有之2002/95/EC 指令 ,此修正法案擴大管制產品範圍、並引入歐盟CE Marking產品符合性管控流程;而隨著 Directive (EU) 2015/863指令公告,納入4項鄰苯二甲酸鹽(DEHP,BBP,DBP,DIBP)至原有之限用物質清單,共計管制10項化學物質。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產品均符合歐盟指令要求。
歐盟化學品政策REACH(the Regulation for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於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將賦予企業更大的責任,管理化學品對健康和環境可能造成的危險。當物質、混合物或成品未依REACH相關規定辦理登記者,不得於歐盟產製或置於市場。REACH的基本原則為產製者、輸入者及下游使用者必須確保其產製、使用或置於市場的物質,不會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不利的影響,其基本精神在於「預防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與宏碁化學物質管理的理念相同。
限制使用是歐盟REACH法規用以保護人體健康與環境免於化學品所造成之不可接受風險所採行的措施。限制使用之規定適用在任何歐盟市場上以純物質、混合物,或成品中出現之化學物質,亦適用於歐盟境外輸入至歐盟的產品。相關規範已納入宏碁限用物質管制標準。
依REACH第7條第1款規定:成品(article)中之物質總量,超過每年1噸且該物質在正常合理使用下,將會釋出時,產製者或進口商應向化學總署辦理登記。經上下游供應鏈、業界專家共同參與、協力評估,宏碁產品中物質在正常合理使用下不會釋出,依規定不需辦理登記。
依REACH第7條第2款規定:若成品中之物質包含授權物質總量,超過每年1噸且物質在成品中之濃度超過0.1%(w/w)時,產製者或進口商應向化學總署辦理通知。
2008年10月28日歐洲化學總署正式公告第一批15種高風險授權物質候選清單(Candidate List of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for authorisation,SVHC),此候選清單會定期更新於歐洲化學署的網站。列入高風險授權物質候選清單的這些物質,對人類和環境可能有非常嚴重和經常性不可逆的影響,後續將由歐洲委員會決定其是否為授權物質。
歐洲化學總署於2009年6月1日公布第一批7種需申請授權的物質清單(附錄十四,此物質清單會不定期更新於歐洲化學署的網站。授權物質進入名單之後的42~48個月將不能再繼續使用。當這些物質被列入授權物質清單時,宏碁將要求供應商分析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同時亦應考量替代物質的風險、以及替代技術與經濟的可行性,並納入宏碁未來限用物質。有關REACH的相關訊息,請參考歐洲化學署REACH專區。
歐盟電腦及伺服器生態化設計實施規則 (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No 617/2013 要求製造商揭露產品技術文件於公開網站,內容包括以下資訊:
為符合歐盟製造商資訊揭露要求,宏碁於各國產品網頁依法規規範揭露該國販售筆記型電腦、桌上型電腦、All-In-One電腦、平板電腦之技術文件。
依據電池指令2006/66/EC及其修訂指令2013/56/EU之要求,可攜式電池與蓄電池之鎘 (Cd)限值為0.002%,電池之汞 (Hg)限值一律為0.0005%。
歐盟包裝與包裝廢棄物指令(94/62/EC)於1994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以下簡稱包裝指令)。範圍涵蓋所有投放在歐盟市場有關工業、商業、辦公室、商店、服務、家庭或其他用途使用或廢棄之任何材質的包裝和包裝廢棄物。該指令要求會員國應建立回收體系,鼓勵生產者提升包裝的再使用、再利用及再生利用。目的是協調歐盟各國對包裝的管理方式,並減輕包裝廢棄物對環境的衝擊。包裝只有在符合本指令要求時才可以投放於歐盟市場。
包裝指令於2004年2月11日進行修訂(2004/12/EC),主要提高包裝廢棄物(按重量計)以能量回收方式再生利用與再利用的目標、針對各類包裝(如:玻璃、紙類和紙板、金屬、塑膠、木材) 設定最低回收指標、針對包裝的定義再做闡述、並希望於2010年前完成包裝不含重金屬及其他有害物質的目標。
2013年2月8日歐盟委員會發佈指令2013/2/EU,修訂Directive 94/62/EC附件一所列舉的包材應用範例。但是對包裝材料中有害物質︰鉛、鎘、汞、六價鉻的四項總和要求維持不變,仍限定為100ppm。
包裝指令最新的修正指令為2015年4月29日發布之Directive (EU) 2015/720,針對減少輕量手提袋之消耗進行規範。
我們認為符合綠色概念的產品設計,應以產品生命週期的思維為基礎,並至少涵蓋材料選用、能源使用及產品回收等三大要素,同時配合國際趨勢與利害相關者及顧客需求,進行環境友善設計,以達最佳的生態效益(Eco-effectiveness)。基於預防原則和個別生產者責任(IPR),我們已展開產品無害化(HSF)行動,選定聚氯乙烯(PVC)與溴化阻燃劑(BFRs)作為物質替代之對象,以減輕全球電子廢棄物在回收階段所造成的議題,在新產品的替代技術不影響其品質、安全性、可靠性和信賴性的前提下,加強對人體的安全性與降低對環境衝擊的風險。
為了努力達成個人與行動計算產品禁限用PVC、BFRs和Phthalates等化學物質目標,自2005年啟動以來,陸續完成許多的專案研究,在執行產品的實驗計畫中,發現大部分的技術問題已克服,本公司在市場上陸續推出了許多不含BFRs印刷電路板基板及外殼的產品。但過程中發現大部分的關鍵零組件供應商因市場因素與其他主要品牌廠暫緩導入,以致於其切入時程後延,需提高費用才願意配合導入,因而造成本公司無法確實達成上述承諾。雖然,產品導入HSF需要整體供應鏈的配合,但我們還是會持續努力,在商業可容忍的程度下,逐步增加HSF產品比例。
因此,宏碁希望能藉由立法來帶動無鹵產品的生產來限制PVC和BFRs的使用,歐盟RoHS指令應該是最重要的關鍵。若立法通過,在法規生效日之前,供應鏈和市場將自動朝向無鹵產品的生產。這將是可被廣泛接受最有效的解決方案,並可解決各公司包括宏碁所面臨的問題。為了積極展現宏碁對於RoHS 2.0修正案納入禁用全部有機溴化物與有機氯化物的支持,於2009年10月27日出席Intel與iNEMI於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辦的Symposium on Global ICT Environmental Initiatives會議;於2009年11月再出席於布魯塞爾RoHS 2.0修正草案相關會議與Greening Consumer Electronics-from Hazardous Material to Sustainable Solution會議;於2010年4月再次出席於布魯塞爾Committee on the Environment, Public Health and Food Safety有關RoHS 2.0修正草案相關會議,關注其發展並表達支持。在三次赴比利時的會議期間我們拜會了歐盟的重要人士,並表達宏碁對於RoHS 2.0修正案納入禁用全部有機溴化物與有機氯化物的支持。為了有效降低因電子廢棄物未適當處理而產生的環境負荷,宏碁與國際性環境組織於2010年5月,共同攜手發表聲明稿予歐盟議會議員和安理會成員,敦請其支持立法並明訂於2015年起限制各式電子用品持續投入使用相關之有害物質。往後本公司仍會持續評估與參加其他相關會議或團體,讓無鹵立法能順利進行。
本公司規劃於未來產品中,針對部分化學物質,其含量不可超過規定限值。現階段供應商需揭露該物質之濃度,及含有之物件。納入「需揭露物質」將以預防原則為基準,進行需揭露物質項目之檢討與新增及規劃限用時程,其執行則透過HSF計畫進行盤查、技術之分析、替代物質之測試等等,以確定替代技術不影響產品的品質、安全性、可靠度及對人體健康或加重環境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