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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鏈製程化學物質管理

我們採行 RBA 行為準則,要求供應商實行有效的化學品管理體系,遵守當地法規,針對化學品進行有效的分類、存儲、使用與處理,並為工人提供適當的防護設備與訓練。

我們於 2019 年度供應商 CSR 溝通會議中,不僅重申此製程中禁限用化學物質清單,包括有甲苯、苯、鈹塵、含氯有機溶劑、正己烷、N-甲基吡咯烷酮 (NMP)、臭氧層危害物質等,這些會對外部生態環境或作業人員健康造成影響的化學物質,要求供應鏈自 2019年起,在製程中禁用或限用這些化學物質。於2021年度,我們將溴丙烷與甲醇,追加列入禁限用化學物質清單中。

並將此納入年度現場稽核的項目中,我們也會持續關注相關行業之規範,評估擴大清單列管範圍,以降低作業人員與環境面臨風險,並於現場稽核強化溝通及查核。